去库存”压力下 部分城市“商改住”破冰:多地试水新政促转型

近日,万宁市政府办公室发布了一则名为《促进商业办公类商品房去库存工作方案》的通知。这一举措引发了广泛关注和热议。方案称,在设置前提条件的情况下,允许商办类商品房参照住宅管理,购买此类商品房可享受与住宅同等待遇,比如家庭子女就近上学,用水、用电、用气等与住宅同等收费标准。

这一政策调整旨在促进万宁市商业办公类商品房项目去库存,防范化解房地产市场风险。按照“因地制宜,逐步推进;积极稳妥,量力而行;一楼一策,统筹兼顾”的工作原则,万宁市对商办类商品房实行了一系列优惠措施。

去库存”压力下 部分城市“商改住”破冰:多地试水新政促转型

自2021年10月12日海南省发布《关于加强商业、办公类建设项目全过程管理的意见》(以下简称“12号文”)以来,严禁“商改住”政策已实施近三年。数据显示,截至2023年末,海南9大市县商办类产品广义库存为1179万平方米,去化周期长达89个月。其中,万宁市商办类产品库存高达167万平方米,位居全省第三,仅次于海口和三亚。

海南省房地产业协会秘书长王路指出,商办类产品库存量大的原因之一是“住宅全域限购”背景下住宅用地供给受限,全省大量供给商服用地下形成的库存压力。这一问题在省级相关部门的多次房地产或经济形势研讨会上多次被提及,亟需引起高度重视。

万宁市政府的这份《工作方案》主要包含三个部分内容:“实施范围”、“优惠措施”等。其中,“优惠措施”包括七个方面的具体举措。例如,不再受“产权分割销售最小单元建筑面积不得小于300平方米”的限制;兼具住宅使用功能的项目在不改变用地性质和规划指标的前提下,参照住宅项目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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