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琴跨境电商扶持办法:部分措施澳资企业扶持标准按1.2倍执行
近日,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出台《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促进跨境电商产业高质量发展扶持办法(试行)》(简称:《扶持办法》),共涉及23条扶持政策,从打造跨境电商示范园区、构建产业生态、推动电商企业集聚、加强电商人才培养和鼓励电商活动举办以及支持琴澳协同发展等多个维度,围绕“筑巢(园区)”“引凤(企业)”“纳才(人才)”“聚势(活动)”四大要素精准施策,全方位推动合作区跨境电商产业步入高质量发展快车道。其中,有九条措施对澳资企业的扶持标准按照1.2倍执行,加强琴澳产业协同,促进澳门产业多元发展。
《扶持办法》中明确提出,对符合条件的跨境电商示范园区给予资金扶持。对于经认定的引领型示范园区,按照园区固定资产投入的30%给予一次性扶持,最高1亿元;对于经认定的成长型示范园区,按照园区固定资产投入的20%给予一次性扶持,最高2000万元。同时,为支持园区可持续发展,对引领型示范园区和成长型示范园区,每年分别提供不超过2000万元和500万元的运营补贴。为吸引领军型电商企业落地,在“双15%”等优惠措施的基础上,《扶持办法》还给予企业一次性落户奖励最高2000万元。支持跨境电商服务商落地,按跨境电商服务费用的5%给予补贴,每年最高2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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